一名男子刑滿釋放沒有多日,為了給自己壯膽便突發奇想打起了“公務用車”的幌子,假裝“警察”這一身份開著偽造駕駛證、變造機動車行駛證的“未年檢”的轎車。5月29日,“李鬼”與“李逵”在廬江縣裴崗交警中隊相遇,結果可想而知。
5月29日上午9時許,廬江交警裴崗執法服務站的預警鈴再次響起,一輛懸掛皖A66J57號牌的小型黑色轎車從白湖卡口方向行駛過來,“緝查布控”系統界面顯示該車存有多次違法未處理且處于逾期未檢驗狀態,民警迅速進行設卡攔截,約3分鐘黑色“別克”牌轎車進入了警方的視線,經攔截檢查發現車門上印有“公務用車”四個字,駕駛座椅上掛著一件警服,警服上面警銜、警號等標志一應俱全,執勤交警職業敏感讓警覺此事有點蹊蹺。該名男子在慌忙中聲稱:都是同行,我在執行公務,通融一下!通過簡單在對話發現男子約30來歲,而車內的警服上的警銜為警督,這與常理不符。此時,交警繼續追問:這警服是你的?既然是同行,請問你是哪個部門的?該男子不露聲色地說道:我是桐城政法委的,來白湖這邊辦點公事,這不準備要回去,被你們給攔了下來。民警要求當事人提供相關證件和手續。此時,該名男子支支吾吾,閃爍其詞且無法提供有效手續和證件。
見此情景,民警依法將該名男子帶至中隊進行詢問,所駕駛皖A66J57號牌的小型黑色轎車,不僅僅是冒充警察這一項罪名,同時存在多項嚴重交通違法行為,現場持有的B1駕駛證是偽造的,車輛行駛證是變造的,自己根本就沒取得正規的機動車駕駛證,該車也沒有進行年審。經核查,該名男子姓江,現有37歲,系安徽省桐城市人,近十年來多次因違法犯罪行為被公安機關處罰,此次刑滿釋放后,江某某突發奇想打起了公務車輛的幌子,心想這種車輛一般沒人敢攔截,于是便將自己的車子上印了“公務用車”字樣,為了假戲真做,更為了給自己壯膽,他還弄來了一身的警服,誰知道剛剛陶醉在“警察夢”中不能自拔,就被真警察叫醒了。目前,此案正在進一步調查偵辦中。(廬江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 羅君)